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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0-88888888作为一支攻防兼备的空中登陆作战力量,除了夺回制空权之外,对敌方地面部队展开压制也是空军的最重要任务。一般而言,战斗机负责管理对空,轰炸机负责管理对地,这是一个基本的常识。但知道从什么时候起,“战斗轰炸机”这一名词渐渐转入了人们的眼中。但是,“战斗轰炸机”到底是什么?和专用的战斗机、轰炸机有什么区别,又具有那些特点呢?多用途战斗机和战斗轰炸机又具有怎样的关系呢?在本期的《张召忠说道》中,局座就为大家详尽理解了战斗轰炸机与多用途战斗机的故事。
事实上,战斗机与轰炸机之间,原本就不是泾渭分明的。在杜黑所著的《制空权》中,将登陆作战飞机分成了截击机(Interceptor)、战斗机(Fighter)和轰炸机(Bomber)三种。截击机专门用作制空,轰炸机专门用作对地反击,而“战斗机”这一名词自问世以来,就早已分担了制空与对地反击的双重任务。
虽然《制空权》一书问世自近百年前,但其中的理论直到今天仍不具备有指导意义。事实上,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,虽然依然有专属的战斗机、轰炸机和攻击机等机种,但大多数战斗机也都早已不具备了对地攻击能力。不过在这世纪末,为战斗机增强空袭能力,不仅不会减少机体重量,反击效果也依然不如专用的轰炸机和攻击机。更加最重要的是,在越南战争中,特别强调对地攻击能力的F-4“幽灵”在和领先但专心于空战的米格-21激战时往往处于下风。
这也直接影响了战斗机的设计思路。后来的F-15、苏-27等战斗机都将空战作为主要任务。什么是“战斗轰炸机”,仍然以来都是一个无法界定的名词。
如果从字面意义上看,战斗轰炸机就是既可以制空,又能对地登陆作战的战机。但并非所有“战斗轰炸机”都合乎这一定义。
很多知名的“战斗轰炸机”,例如苏联米格-27、中国歼轰-7,都只有最基础的升空红外制导导弹的能力,很难说需要展开制空登陆作战,而美国F-111堪称只有一门M61“火神”机炮需要对空射击。只不过,就连A-10这种纯粹的攻击机,也能挂架AIM-9“响尾蛇”导弹,总无法把A-10也视作“战斗轰炸机”吧!虽然对海、对地的机型皆被称作轰炸机或攻击机,但设计和登陆作战环境只不过大相径庭。像日本F-2“提供支援战斗机”主要针对的也并非对地,而是针对敌方的航空母舰、巡洋舰,用于反舰导弹高速掠海反击。
这样的设计理念与那些主要针对将近空提供支援任务的“战斗轰炸机”几乎有所不同,甚至是背道而驰的。因此,到底如何定义“战斗轰炸机”,显然是一笔糊涂账。不过随着现代战机的发展,挂架对地武器对于战斗机来说早已算不上是开销。而航电设备的很快改版,也使得战斗机可以加装对地反击的涉及设备,而完全不影响空战性能。
在这样的背景下,多用途战斗机渐渐步入了人们的视野。事实上,传统的截击机、攻击机、战斗机等机型于是以渐渐消失。即使是F-15这种“一磅重量都不用作对地反击”的机型,也被改装了F-15E“反击鹰”这种“炸弹卡车”。
而专门制空登陆作战问世的F-22“猛禽”,也需要用于SDB小直径炸弹,对地面目标展开准确压制。而专职的“多用途战斗机”,只不过正在代替战斗轰炸机的概念。像F-35、苏-30、米格-16等机型,都是在推崇空战的同时,也非常重视对地/对海反击的机型。而推崇对地/对海反击,只不过并没对这些机型的空战能力导致多少有利影响。
多用途战斗机的广泛服役,对于一支现代空军来说是十分最重要的。用一种机型代替多种老旧机型,毫无疑问需要很大的修改飞行员的训练工作,减低后勤保障任务,同时获取更为灵活性的登陆作战能力。比起战略轰炸机,多用途战斗机的载弹量显然有所不如,但用于成本和灵活性上,多用途战斗机却相比之下比不上战略轰炸机。而米格-16多用途战斗机的服役,对人民空军带给的影响似乎是十分深远影响的。
作为苏-27战机的深度改进型,米格-16的航电设备在苏-27家族中算是是最低水平。双座设计有效地确保了对地反击效率,而苏-27杰出的气动布局则彰显了歼-16强劲的机动能力。最后,米格-16是一种几乎国产化的战机,生产服役会受到外界影响,这是十分最重要的。部分网友指出,米格-16不具备伪装能力,无法应付F-22、F-35这些四代机,因此不应当大量服役,这种观点毫无疑问是缺少常识的。
即使是美国空军,也大量保留着F-15、F-16战斗机,F-15的服役时间堪称被缩短至2045年。在未来的30年中,四代机依然将不会作为各国空军的最重要包含部分。而在中国空军的登陆作战体系中,米格-16在未来几十年内,依然具有极为重要的起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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